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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16〕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做好2016年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我院学习。
二、单独考试招生组织机构保障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院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391-8767017(纪检监察室)、8767022(招生就业处)。
(三)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督组、后勤保障组。
1.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课试题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文化水平考试阅卷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整理。
2.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实训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招生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问题。
4.纪检监督组(责任部门:纪委、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对象
河南省内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已取得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四、招生范围
河南省
五、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计划 |
1 | 电子商务 | 3 | 3300 | 80 |
2 | 物流管理 | 3 | 3300 | 70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3600 | 50 |
4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3600 | 80 |
5 | 工程造价 | 3 | 3600 | 50 |
6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3600 | 50 |
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3600 | 100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3600 | 50 |
9 | 会计 | 3 | 3300 | 70 |
10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3600 | 50 |
1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3600 | 50 |
12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3600 | 50 |
13 | 煤矿开采技术 | 3 | 3600 | 50 |
合计 | 800 |
六、报名办法与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办法
符合单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于3月22日9时—3月27日18时日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
(二)准考证领取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于4月8日-9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七、体检要求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八、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评。
(一)文化课考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对口生源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对口生源均需参加。
1.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验操作、技能操作等。
2.测试方式:实际操作或面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三)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四)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 考核内容 | |
4月10日 | 09:00-11:00 | 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
4月10日 | 13:00-16:00 | 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 |
(五)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专业技能加分
“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一)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招生就业处填写“专业技能加分申请表”,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30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40分。
(二)加分方法
在考生职业技能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150分为止。如:某考生职业能力笔试成绩10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职业技能成绩与专业技能加分为130分;某考生职业技能成绩为150分,符合本专业高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职业技能成绩与专业技能加分仍为150分。
十、照顾政策加分
“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一)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招生就业处填写“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二)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20分,职业技能成绩与专业技能加分为12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专业技能加分)×60%+烈士子女加分=120×40%+120×60%+10=130(分)。
十一、录取原则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专业技能加分)+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
(二)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专业技能加分)×60% +照顾政策加分。
(三)录取时,学院按单招总计划1:1.3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期满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22日-3月27日 | 考生登录(http://pzwb.heao.gov.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
3月29日 | 招生工作人员登陆“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数据报送平台”(http://hngzzx.heao.gov.cn/dz2016)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
4月8日-4月9日 | 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
4月10日 | 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 |
4月11日 | 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
4月12日-4月16日 | 在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
4月25日 | 将拟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
4月30日之后 | 在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ciit.edu.cn/zsxx/)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三、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二)工作人员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相关事宜
(一)单独考试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每年6月份全国普通高招工作开始前就必须完成。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6年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邮 编:454000
招办电话:0391-8767021、8767022
E - mail: hngxxyzb@126.com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016年2月24日
2016-03-28 14:23:22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16〕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做好2016年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我院学习。
二、单独考试招生组织机构保障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院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391-8767017(纪检监察室)、8767022(招生就业处)。
(三)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督组、后勤保障组。
1.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课试题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文化水平考试阅卷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整理。
2.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实训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招生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问题。
4.纪检监督组(责任部门:纪委、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对象
河南省内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已取得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四、招生范围
河南省
五、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计划 |
1 | 电子商务 | 3 | 3300 | 80 |
2 | 物流管理 | 3 | 3300 | 70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3600 | 50 |
4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3600 | 80 |
5 | 工程造价 | 3 | 3600 | 50 |
6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3600 | 50 |
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3600 | 100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3600 | 50 |
9 | 会计 | 3 | 3300 | 70 |
10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3600 | 50 |
1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3600 | 50 |
12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3600 | 50 |
13 | 煤矿开采技术 | 3 | 3600 | 50 |
合计 | 800 |
六、报名办法与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办法
符合单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于3月22日9时—3月27日18时日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
(二)准考证领取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于4月8日-9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七、体检要求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八、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评。
(一)文化课考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对口生源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对口生源均需参加。
1.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验操作、技能操作等。
2.测试方式:实际操作或面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三)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四)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 考核内容 | |
4月10日 | 09:00-11:00 | 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
4月10日 | 13:00-16:00 | 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 |
(五)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专业技能加分
“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一)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招生就业处填写“专业技能加分申请表”,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30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40分。
(二)加分方法
在考生职业技能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150分为止。如:某考生职业能力笔试成绩10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职业技能成绩与专业技能加分为130分;某考生职业技能成绩为150分,符合本专业高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职业技能成绩与专业技能加分仍为150分。
十、照顾政策加分
“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一)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招生就业处填写“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二)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20分,职业技能成绩与专业技能加分为12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专业技能加分)×60%+烈士子女加分=120×40%+120×60%+10=130(分)。
十一、录取原则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专业技能加分)+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
(二)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专业技能加分)×60% +照顾政策加分。
(三)录取时,学院按单招总计划1:1.3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期满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22日-3月27日 | 考生登录(http://pzwb.heao.gov.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
3月29日 | 招生工作人员登陆“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数据报送平台”(http://hngzzx.heao.gov.cn/dz2016)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
4月8日-4月9日 | 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
4月10日 | 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 |
4月11日 | 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
4月12日-4月16日 | 在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
4月25日 | 将拟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
4月30日之后 | 在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ciit.edu.cn/zsxx/)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三、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二)工作人员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相关事宜
(一)单独考试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每年6月份全国普通高招工作开始前就必须完成。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6年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邮 编:454000
招办电话:0391-8767021、8767022
E - mail: hngxxyzb@126.com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016年2月24日